承担征集、收藏全市珍贵文物和自然标本,开展对各类文物的研究、保护和有效利用工作; 承担文物展示、文化交流以及宣传教育的辅助性工作; 承担全市文物调查、保护、修复等有关工作; 承担古代石刻艺术品收藏研究、陈列宣传、保护利用工作,传播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 承担省、市文物主管部门安排的文物调查、勘探、发掘等技术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