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00
    开馆时间
  • 16:30
    停止入馆
  • 16:45
    观众退场
  • 17:00
    闭馆时间
  • 每周一例行闭馆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枣庄市博物馆(东馆区)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庭路56号
枣庄市博物馆(西馆区)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市文体中心西北角
  • 文明参观须知
  • 观众存包须知
  • 请勿携带物品清单
  • 展品拍照须知
  • 1、服从博物馆工作人员管理。
    2、饮料等食品请勿带入展厅。
    3、请勿携带宠物入馆,馆区内请勿吸烟,保持环境清洁。
    4、易燃易爆危险品、管制械具及其他法定危险品谢绝入馆。
    5、衣着不整、醉酒及言行不规范者谢绝入馆。
    6、走步梯和乘坐电梯须注意安全,幼、老等特殊观众需由亲友陪同乘坐。
    7、展厅内请勿大声喧哗和触摸展品,爱护各类设施。

    请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协助我们维持好展厅内的参观秩序和良好的参观环境;

    如遇我馆重大或临时性活动,请遵从我馆安排;

    如遇各类突发事件,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本馆存包处是为我馆观众设立的临时寄存行李包裹的场所,非来馆参观的游客请勿使用;

      观众存包前请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易腐蚀性化学物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未经过安全检查的物品不予寄存;

      本存包处不予存放现金、首饰、易损易碎等贵重物品;

      所存物品请于当日17:00前取出,闭馆后不再办理取包手续;

      留存物品出现变质、自然损坏等情况由物品所有人承担。(食物类物品在存放期间发生变质等情况,工作人员有权进行销毁处理)超过一周仍未取走的物品将视为丢弃。

    •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爆炸物品类,包括炸药、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制品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存在爆炸隐患的物品,如不符合规定的充电宝等;

      管制刀具类,如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民族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具等;

      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钝器,如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

      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煤油、柴油、打火机、火柴、发胶、摩丝等;

      带有毒害性(汞、剧毒农药等)、腐蚀性(盐酸、硫酸等)的危险物质;

      滑板车、平衡车、轮滑等代步工具;

      大型摄影摄像器材,音响等扩音设备;

      各类文物及仿制品,字画等艺术品;

      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涉及政治、宗教、商业等印刷品、宣传品;

      任何可能引起政治影响的标语、条幅、旗帜;

      除上述物品以外,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及可能影响观众参观或文物安全的物品。

  • 基于枣庄市博物馆藏品举办的陈列展览,欢迎观众拍照留念,但请勿使用闪光灯、自拍杆和脚架。

    拍照时请注意自身、他人及展品安全。

    临时性展览,将依据办展协议确定是否可以拍照,若不可拍照,将在展厅门口及展厅内设立提示标识,请注意查看,或咨询展厅服务人员。

    新闻记者若因工作需要,须进入展厅进行拍照,请参照《国家博物馆新闻采访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