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枣博拍文物”摄影作品征稿正在进行中~
发布时间:2023-05-19
“我在枣博拍文物”摄影作品征稿
历史悠悠,文物不朽。为了更好呈现文物之美,结合“5·18国际博物馆日”主题,枣庄市博物馆发起“ 我在枣博拍文物”文物摄影图片征集活动。以拍摄枣庄市博物馆在展文物为主,博物馆内建筑、场景、环境等亦可,通过照片分享多角度、多维度的枣庄市博物馆。
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投稿格式
1.照片彩色、黑白均可,拍摄技法、时间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为3—9幅,投稿数量不限。
2.不得去除原始拍摄信息,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不得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仅可做裁剪、亮度、对比度等适度调整。
3.投稿作品一律用电子文件投稿。照片格式要求是JPG格式,每张不小于1MB。照片请加以文字说明。文字说明要单建文档,文字说明题目要和作品题目一致。
征稿流程
1.请将作品发送至征稿邮箱zzsbwgxjb@163.com 。
2.投稿邮件标题:【我在枣博拍文物-作品名-作者-联系方式】请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3.枣庄市博物馆将进行集中审核,被采用的作品会持续在枣庄市博物馆官方平台展出,优秀作品将获得文创纪念品一份。如作品自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收到回复,则未被采用。
征集声明
1.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不涉及版权纠纷;不得涉嫌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名誉权、肖像权等由作者本人负责。
2.投稿作品要求正面、积极向上,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不得含有涉及到宗教问题、种族、地域歧视等内容。
3.投稿作品中不得含有如下内容: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泄露国家机密;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4.投稿作品中所出现的文字、语言、场景、背景等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5.本次征集活动不退稿。对入选作品,并不另付稿酬。所投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枣庄市博物馆拥有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及后期技术处理权利。享有对其进行推广、宣传使用、公开展览和出版发行等权利。
6.博物馆内一切拍摄活动均以保护文物、遵守博物馆规定为前提展开。不得接触展柜、展品,禁止使用闪光灯、三脚架和自拍杆等设备,不得拍摄标有“严禁拍摄”的展品和区域。
7.投稿则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